关于贯彻落实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各房屋租赁企业,各会员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43号)通知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租赁企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做好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自查,以及消防安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市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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